创建质量强市,共享美好生活
市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动员大会于2014年6月 4日上午在市政府报告厅隆重召开。会议认真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2〕9号)精神,落实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部署,对我市全面开展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工作进行了动员。
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。西安市开展“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创建工作,将进一步凝练和丰富城市质量精神,逐步形成独特的质量文化体系,促进产业升级,实现“三个转变”,积极发挥“丝绸之路经济带”新起点的辐射带动作用,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和质量安全。2012年8月15日,我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争创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的申报材料,创建工作正式启动。2013年11月26日至27日,西安市政府组团参加了全国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答辩会, 2014年3月3日,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我市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。
不能把“创建质量强市 共享美好生活”仅仅作为一个口号,更应该把它作为一个标准。为响应创建质量强市的号召,我院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质量水平。
一、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整体医疗水平。
1.人才是医疗质量的基础,是最根本的要素,要提高医疗质量,首先要提高人员素质。我院会定期安排人员继续学习教育,提高医疗人员质量。
2.仪器设备是仪器设备是开展医疗工作和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。我院会不定期更新仪器设备,保证检测数据以及仪器的治疗程度达到最优。
3. 展新业务、新技术 新业务、新技术的开展是医院技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。
二、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。
我院将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,即医院在医疗活动中以就诊者生理和心理需求为起点,通过有效的方式提供各种满意的过程,以医患双方心情愉快、感觉舒适和方便快捷为终点。
“创建质量强市,共享美好生活”,让我们每个人都为它出一份力,让我们未来的生活更加的幸福。